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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公布全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公告
根据《机关、团体、企业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》(公安部令第61号)的规定,区消防救援大队按照《湖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》(鄂公通〔2013〕41号)要求,经重新核实确定2022年度全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共114家(名单附后)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第十七条规定,并经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同意,现予以公告。
附件:2022年开发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单(114家)
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
2022年4月21日
编辑:姜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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